1月3日,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无锡Q345B方矩管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政策表示,淘汰类由每千瓦时加价0.3元提高至每千瓦时加价0.5元;限制类继续维持每千瓦时加价0.1元;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无锡Q345B方矩管企业电价参照淘汰类每千瓦时加价0.5元执行。
附通知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部积极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无锡Q345B方矩管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无锡Q345B方矩管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无锡Q345B方矩管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
通知要求,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无锡Q345B方矩管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所属企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其中:淘汰类由每千瓦时加价0.3元提高至每千瓦时加价0.5元;限制类继续维持每千瓦时加价0.1元;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无锡Q345B方矩管企业电价参照淘汰类每千瓦时加价0.5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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